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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师生评优评模规定

一、参评范围:校级评优评模在全体在岗教工和注册学生中产生;市级以上(含市级)非业务竞赛性评优评模在在编且在岗教工中产生;业务竞赛活动在全体在岗教工中产生;市级以上,面向教工的评优评模非一线的行管人员、教辅人员(含校级领导)一般不参与,上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单项评优评模在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及其行管人员(含校长、主管校长)中产生;各级先进班集体等集体性评优评模在全校产生。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在高三注册学生中产生。如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评比方法:教师评优评模和先进班集体评选采用量化考核的办法,根据定期内的量化考核结果确定,或者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进行量化考核。一时难以量化考核的部门或人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定性评议的办法。

三、评选条件:校级评优评模由校委会研究制定相关条件;市级以上评优评模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各级别的评优评模首先在符合全部硬件条件的人员中评选产生;如相关人员都不符合,则按学校量化考评结果择优推荐,由上级部门审定。只符合部分硬件条件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四、其它:为了适当扩大受奖覆盖面,干部、教工、学生同一年度内,同一级别的荣誉不重复获得,已经获得高一级别荣誉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荣誉。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和个人业务竞赛活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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